Java中的,构造方法、方法重载、final修饰符使用及继承和抽象

构造方法:

构造方法的名称和类名相同,没有返回类型,参数列表(类型、个数)不同

方法重载:成员方法和构造方法都可以进行重载

方法名相同但是参数列表(类型,个数)不同,成为方法的重载。

继承:直支持单继承,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

继承要用extends关键字修饰

public class Dog extends Pet{

  //方法体

}

子类调用父类公用的成员变量和方法需使用关键字super 如super.方法名  super(成员变量,成员变量。。。。)

方法重写:

方法重写的需求:

 1.重写方法和被重写方法名必须相同

 2.重写方法和被重写方法的参数列表必须相同

 3.重写方法和被重写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必须一样

 4.重写方法不能小于被重写方法的访问权限

子类继承父类的方法不满足需求,就在子类中对父类的同名方法进行重写(覆盖)

重载和重写的区别:

重载:要在同一个中类中的同一个方法,要求方法名相同,列表个数不同,和返回值和修饰符无关

重写:子类和父类的同名方法,方法名,参数列表和返回值类型相同,访问修饰符不能大于父类

强制方法重写:抽象类和抽象方法:

抽象类用关键字abstract关键字修饰

用abstract修饰的类不能实例化,用abstract修饰的父类方法,子类必须重写

final修饰符:

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

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

final修饰的变量(包括成员和局部)将变成常量,只能赋值一次